1、數字的正確用法:一,公文中結構層次序數的規范性要求:結構層次序數往往見于內容復雜、篇幅較長的公文。
2、它的使用是否規范、正確,直接關系到公文的條理是否清楚,外在結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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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這一問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中作了明確規定:“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4、”這種結構層次序數標識方法,可以使人清楚地看出一篇公文大的層次及里面所包含的小層次,便于把握公文的脈絡,從而為準確地理解和辦理公文打好基礎。
5、在具體使用時,需要注意把握如下幾點:(1)要準確,不要寫錯。
6、第一層次“一”之后應是頓號,第二層“(一)”之后不加任何標點符號,第三層“1”之后應是下點號即小圓點,第四層“(1)”之后也不加任何標點符號。
7、實踐中常見的諸如“(一)、”“”“(1)、”之類的寫法都是不符合規范的,應分別改為“(一)”“1.”“(1)”。
8、(2)要適度,不要過細。
9、公文中使用的結構層次序數一般不超過四層,法規中所規定的四個層次,一般而言即已夠用。
10、因此,應當盡可能地控制在四層以內。
11、實踐中有些公文所使用的諸如“①”、“1)”,甚至A、B、C、D之類的層次序數均為不妥。
12、公文中使用的結構層次序數過細過多,往往會給人以散亂、零碎之感,顯得很不緊湊。
13、(3)要有序,不要越級。
14、公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一定要按照法規中規定的層級順序使用,一般而言不能越級套用。
15、因此,實踐中所見的諸如“(一)、(1)”之類的表述,是不合規范的。
16、但如果一篇公文的結構層次只有兩層,則第一層用“一、”,第二層既可以使用“(一)”,也可以使用“1.”。
17、(4)要合格,不要旁騖。
18、是指對于結構層次序數的使用,應當采取序數顯示的形式,盡可能地不用諸如“首先”、“其次”、“再次”,“第一”、“第二”、“第三”,“此其一”、“此其二”、“此其三”之類的結構層次序數表示法。
19、二,表示比例關系的數字的正確表達:公文中要經常涉及對有關比例關系的表述問題,撰寫時要注意講求規范。
20、例如降低到過去的70%,是指過去為100,現在為70;提高到過去的130%,是指過去為100,現在為130,現在比過去提高了30;比過去提高了80010,是指過去為100,現在為180;比過去降低80%,是指過去為100,現在為20;由過去的60%提高到80%,是指過去和現在兩者的基數均為100,過去為60,現在為80;由過去的80%降低到60%,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基數均為100,過去為80,現在為60。
21、三,“零”和“點”的規范表達:“零”和“點”在公文中經常用于表示事物的數量。
22、應當注意的是,凡用漢字并加位數詞的數字,除年份可用“零”外,其他應一律用“零”。
23、如“二零一二年”;但“二百零三公里”,不能寫成“二百零三公里”。
24、“點”僅用于漢字數字,阿拉伯數字不用。
25、例如“零點六”或“0.6”,不能寫作“零.6”或“0點6”。
26、四,公文寫作中必須使用小寫漢字數字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前兩層結構層次序數。
27、二是在詞語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如一律、星期二、三三兩兩、五湖四海、七上八下、三六九等、小九九、三下五除二、不管三七二十一、春打六九頭。
28、三是由相鄰兩個數字并列連用表示概數,此時兩數字間不用頓號“、”隔開。
29、如二三天、四五個月、六七個人、一千七八百元、略知一二、十之八九。
30、四是用帶有“幾”字的數字表示約數。
31、如幾十天、幾千年、幾萬分之一。
32、五是中國干支紀年、夏歷月日、清及其以前的歷史紀年、各民族的非公歷紀年。
33、如甲子年九月八日、正月初二、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
34、六是用日月簡稱表示節日、事件等內容的詞組。
35、如果月份是一月、十一月、十二月,應該用間隔號“.”把月與日隔開,并外加引號,以免產生歧義。
36、其他詞組,知名度高的不必在月日之外加引號;不然則需使用引號。
37、如五一國際勞動節、五四運動、七七事變、“一二·九”運動、“九一三”事件。
38、五,公文寫作中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是保密期限中的年份。
39、二是發文字號中的數字。
40、三是印發日期中的數字。
41、四是正文中的公歷紀年的世紀、年代、月、日。
42、如20世紀90年代、1997年7月1日。
43、五是正文中表示時間的時、分、秒。
44、如19時30分。
45、六是多位整數與小數。
46、七是其余應使用阿拉伯數字的地方。
47、至于公文標題中的數字用何種形式標注,可根據標題字數的多少及版面美觀大方的需要來靈活決定。
48、六,公文寫作中計量單位的規范用法:《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公文使用的漢字、數字、外文字符、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和規定執行。
49、”一般而言,公文中常用的法定計量單位有:(1)質量(重量)單位:千克或公斤(kg)、噸(t)、克(g)、毫克( mg),不能用斤、市斤、兩、錢。
50、(2)長度單位:千米或公里(km)、米(m)、厘米(cm)、毫米(mm),不用里、尺寸、公分。
51、(3)功率單位:千瓦(kW)、瓦(W),不用馬力。
52、(4)功、熱單位:焦耳,不用卡、千卡。
53、(5)體積(容量)單位:升(1),毫升(ml),不用公升、立升。
54、也可用立方米、立方厘米。
55、(6)電量單位:千瓦·時(kW.h),不用度。
56、(7)土地面積單位:平方米(m2)、公頃(hm),平方公里(km2),不用畝、分、厘、平方丈。
57、(8)力的單位:牛(頓](N)、千牛[頓](kN),不用公斤力、千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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