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376 證券簡稱:美埃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3
美埃(中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簽署投資建議協議的提示性公告
(資料圖)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美埃(中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萍肌被颉肮尽保M與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江寧開發區管委會”)簽署《投資建議協議》,公司擬在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江寧開發區”)建設高端裝備制造項目,項目名稱和建設內容最終以相關政府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為準。
(一)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江寧開發區創建于1992年,1993年獲批省級開發區,2010年升級為國家級經開區,綜合發展水平連續多年在全國國家級經開區中位居前十強,已成為江公司與江寧開發區管委會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簽訂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
本次擬簽署的《投資建設協議》僅為框架性協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雙方暫未明確具體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項目,公司將在具體合作事宜明確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與江寧開發區管委會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簽訂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
本次擬簽署的《投資建設協議》僅為框架性協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雙方暫未明確具體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項目,公司將在具體合作事宜明確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一)協議雙方
甲方: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乙方:美埃(中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內容
1、 位置和面積:項目地塊位于江寧開發區將軍大道以東,翔宇路以西,神舟路以南,千帆路以北。地塊具體位置及面積以規劃資源部門批復為準。
2、 土地性質及使用年限:項目地塊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使用年限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 取得方式及土地價格:項目地塊采取“招、拍、掛”供地方式。土地出讓價款以規劃資源部門公開掛牌出讓價為準。乙方參加該項目地塊的公開掛牌,在乙方摘牌并按照規劃資源部門的規定繳清土地出讓金或租金、并以摘牌成交價為基數繳納辦理《不動產權證》的相關稅費后,甲方協助乙方領取《不動產權證》。
4、 土地交付:甲方保證在該項目開工建設前將“三通一平”的配套設施接至項目地塊紅線邊緣,具體為:通臨時施工道路、臨時用水、臨時用電和場地平整,以滿足乙方的開工需求。同時,甲方須于項目竣工前3個月完成該地塊的交付條件,具體為:通市政道路,通一路供電,通自來水、排雨水、排污水、通燃氣、通通訊、通寬帶、通有線電視至用地紅線邊緣。
5、 規劃參數:該項目規劃設計參數需符合當地規劃資源部門要求,以實際掛牌條件為準。
6、 項目開工:乙方承諾在項目用地正式掛牌出讓前完成項目總平設計方案及建筑單體方案,并報甲方及江寧區內規劃資源部門批準,經批準后實施項同》6個月內項目正式開工建設,但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不能正式開工和環境不可抗力除外。
同》6個月內項目正式開工建設,但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不能正式開工和環境不可抗力除外。
(一)本次擬簽署的合作意向協議,預計對公司2023年度的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長期發展戰略需要,符合公司長遠規劃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未來主營業務的增長將產生積極影響。
(二)本次合作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推動雙方在江寧開發區的發展,有利于公司高端裝備制造項目的開拓與革新,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本協議為意向性框架協議,具體合作事項需協議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協商后確定,合作事項存在不確定性。本協議相關約定在付諸實施和實施過程中均存在變動的可能性,具體事項以正式簽訂協議為準。
公司將在具體合作事宜明確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投資建設協議涉及的項目實施需完成法定建設用地“招、拍、掛”、取得有關主管部門項目備案、環評審批、建設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前置審批手續,能否取得規劃用地并完成相關審批手續存在不確定性,項目實施存在變更、延期、中止等風險,但不會對公司目前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投資建設協議的執行,存在因政府政策變化而導致需修改或取消協議的風險。項目實施可能因出現國家或地區產業政策或安全環保監管要求變化、市場風險、技術風險等不可抗力因素帶來的不利影響。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美埃(中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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