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土壤安全關系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即將于7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就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確保糧食安全方面作了哪些規定?6月25日,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詳細解讀。
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銀昌介紹,《條例》從控制農用地污染源頭著手,規定了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農業灌溉用水水質、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置等滿足農用地土壤環境要求,切實解決農業面源造成的土壤污染。
“耕地,是農民朋友的命根子,更是國家的重要資源。”農業農村廳資環處副處長余飛介紹,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紅線。一方面,要積極推進化肥農藥農膜減量增效措施,嚴格打擊使用假劣農資的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對于受污染耕地要全面落實分類管控制度;安全利用類耕地要開展農藝調控、種植替代等措施;嚴格管控類耕地要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同時,要定期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
“我們將會同生態環境廳嚴厲打擊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余飛說。
此外,《條例》充分考慮區域環境背景值因素的情況,規定了重金屬高背景值區域土壤風險防控和安全利用的內容。四川省環境政策研究與規劃院院長羅彬介紹,受四川省地貌影響,四川盆周邊山區、攀西地區和川西高原地區存在自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屬超標現象。
為此,羅彬介紹,《條例》明確對自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屬超標區域的土壤、農產品開展協同監測,對超標區域采取種植結構調整、農藝調控等措施,確保農用地安全利用。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