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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 徐佳
棕櫚股份(002431.SZ)信披違規問題再次被擺上臺前。
5月31日晚間,棕櫚股份公告稱,公司于當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于被立案的原因,棕櫚股份同時作出解釋。經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時完整披露參股公司重大事項導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屬參股公司梅州時光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與梅州市土地儲備中心簽署《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公司未及時就該事項進行單獨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對外披露了《關于政府有償收回參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注意到,類似于上述信披違規事件,棕櫚股份并非頭次發生。去年11月,棕櫚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就曾因公司未審議并及時披露股權轉讓事項、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等四大方面問題收到河南證監局開出的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2018年3月,棕櫚股份原控股子公司梅州市棕櫚華銀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向梅州市富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轉讓其持有的梅州市棕銀創景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各90%股份,公司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并及時披露。同年12月,棕櫚股份向長應投資有限公司轉讓原控股子公司廣東云福投資有限公司2%股份、梅州時光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10%股份,公司未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并及時披露。
此外,2020年10月,棕櫚股份與關聯方寶豐縣優創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豐優創)簽訂1.5億元綠化苗木銷售合同;2021年1月29日,與關聯方河南七合辰商貿有限公司簽訂1億元鋼材銷售合同;2021年度,關聯方西華縣豫棕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04億元勞務服務。公司未將上述3家公司識別為關聯方并披露關聯交易。
此外,監管部門還指出棕櫚股份存在財務報表合并范圍不恰當、未及時披露訴訟信息的問題,具體為公司實際控制梅州市梅縣區棕沅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縣區棕興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將該2家公司納入財務報表合并范圍;截至2022年2月22日,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訴訟金額達到4.59億元,超過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45.61億元的10%,公司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關注的是,即便棕櫚股份早在2019年就已易主河南國資,但信披違規問題依舊未能得到改善。另一方面,2022年,棕櫚股份實現營業收入42.45億元,同比雖然增長4.91%,但凈利潤和扣非后凈利潤分別虧損6.91億元、7.31億元,其中公司扣非凈利潤自2018年以來已連續五年虧損,累計虧損金額約為30.87億元。
今年一季度,棕櫚股份實現營業收入8.68億元,同比增長57%;凈利潤和扣非后凈利潤分別為-8844.85萬元、-9861.9萬元,同比減虧52.8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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