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中駕乘人員頭部傷害,國家標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GB 811-2022)將于2022年7月1日起實施,這也是首次將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類型和技術要求納入標準。該標準對頭盔的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護目鏡等方面進行了嚴格規定,取代了2010年版的《摩托車乘員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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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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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頭盔對產品結構、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規定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需要具備緩沖層。此外,頭盔必須具備11項標志,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和生產地址、廠牌或品牌名、頭盔類型、限制使用標識、產品型號規格、生產日期和編號、產品執行標準、認證標志、頭盔重量和合格標志等。
需要注意的是,新國標產品分類中規定,安全頭盔分為A類和B類,前者是適用于電動自行車頭盔和摩托車頭盔,后者則是適用于電動自行車頭盔。因此,如果騎的是摩托車類型的電動車,則必須選擇A類頭盔,而如果騎的是電動自行車,則可以選擇A類或B類頭盔。為確保頭盔的質量和安全性能,消費者在購買頭盔時應查看頭盔上的標志,并選擇符合新國標的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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