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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加快推進農貿市場規范提升,做好文明城、衛生城建設工作,推動市場主體責任落實,市農貿市場規范提升集中行動專班辦公室組織編制并向全市印發了《農貿市場規范提升相關制度指引》《農貿市場六類人員職責指引》(以下統一簡稱《指引》),進一步加強對全市農貿市場規范提升的指導。
兩個《指引》依據《食品安全法》《價格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吸收我市歷年以來在創建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衛生城市中對農貿市場管理的相關指標要求,解決農貿市場管理制度不清晰、管理職責不明確、管理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進一步加強對全市農貿市場規范提升的工作指導。《相關制度指引》涉及市場管理制度(行業規范)、食品安全、消費維權、計量、明碼標價、消防、衛生等共計23項管理制度。《六類人員職責指引》對市場管理方、經營戶、市場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員、車輛管理人員、衛生保潔人員等六類人員職責,提出具體要求。
兩個《指引》重點督促農貿市場開辦方落實管理主體責任,規范農貿市場開辦者履行法定義務,指導市場開辦者完善管理機制、改進管理方式,促進場內經營者的責任落實,確保農貿市場規范運行,提升市場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農貿市場經營風險,確保達到文明城市、衛生城市指標要求,為廣大市民營造安心舒心放心的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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